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限公司年产石材机械磨具360万个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8月5日 — 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年产石材机械磨具360万个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石材产业展示运营中心C03(海联创业园)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石材产业展示运营中心C03(海联创业园),厂房占地面积为913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 年产石材机械磨具360万个。项目聘用员工定员15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南安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生产过程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减少生产、控制、输送等过程的废气逸散;项目投料、混合搅拌粉尘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厂区采用机械设备综合降噪措施,合理布置生产设备的平面布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项目不合格产品、废包装袋、废模具、袋式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