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有限公司申报的“杏陈镇前埕鑫海渔业产业园养殖池塘尾水处理项目(一期)”开展立项评审工作,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和我县实际情况,拟同意该项目作为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项目(详见附件)。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县海洋与渔业局提出。
联系人:陈榕志,******
附件:东山县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
????????????东山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东山县2023年促进海洋与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拟补助项目名单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申报单位 | 计划总投资 | 申请补助金额 |
1 | 杏陈镇前埕鑫海渔业产业园养殖池塘尾水处理项目(一期) | ******有限公司 | 747.8 | 224.3 |
合 计 | 747.8 | 224.3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