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三台山的职工疗养院提升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三台山
1.2工程规模:162808.35元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期要求:60天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结算审核完毕且承包人提供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结清证明或承诺书后付至审定价款的80%,余款待质保期满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甲方办理完成付款审批后支付。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职工疗养院提升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00至2024年11月06日17:30。
******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或微信报名。
5.3.获取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3室
5.4.报名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4时30分;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288号)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总工会
地址:宿城区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
联系人:郭建军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1室
联系人:刘良琼
联系电话:******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宿迁市三台山
1.2工程规模:162808.35元
1.3质量要求:合格
1.4工期要求:60天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结算审核完毕且承包人提供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结清证明或承诺书后付至审定价款的80%,余款待质保期满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甲方办理完成付款审批后支付。
1.6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职工疗养院提升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4年10月31日09:00至2024年11月06日17:30。
******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或微信报名。
5.3.获取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3室
5.4.报名联系电话:******(微信同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4时30分;
******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288号)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总工会
地址:宿城区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
联系人:郭建军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宇商业广场一区d栋101室
联系人:刘良琼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