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四中队队部装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QZJLGC[2023]017号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四中队队部装饰项目
预算金额: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2日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9月27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元,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过期******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街道体育街西辅路 801 号 7 楼随行易交易(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四中队队部装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QZJLGC[2023]017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四中队队部装饰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为:799298元,装修面积约616m²(其中一层206.3m²,二层409.7m²;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 799298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工程总造价为799298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99298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适用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22日8时00分00秒至2023年09月27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 元,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5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或 ② 电子保函:投标人开具电子保险保函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银行帐号
******银行:******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户名称:******有限公司
帐 号:2301 0128 3000 9195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0月 08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其进行加密和上传,有关投标的操作规程详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相关使用说明或电话咨询客服(联系电话:******91。
7.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其投标视为无效。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
地址: 泉州市,邮编:362000
电话: ******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5-****** ,联系人: 小许、小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丰泽大队
地址:泉州市
联系方式:杨先生******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联系方式:小许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许
电 话: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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