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年产网格布800万平方米迁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5月15日 — 2024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网格布800万平方米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仁福工业区(仁福村下埕1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有限公司已建闲置厂房,租赁厂房占地面积2860㎡,总投资50万元,年产网格布800万平方米。项目聘用员工定员10人,均不住宿,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9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喷淋塔用水循环回用,不外排。近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项目西北侧农田灌溉;远期,待区域市政管网完善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泉州市南翼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2、环境空气
项目有机废气与燃料燃烧废气合并经 4 套(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4根排气筒(15m)排放。
3、噪声
合理生产布局,生产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应进行消声防振处理,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维护管理,防止噪声、振动污染。
4、固废
废活性炭、喷淋塔沉渣和破损胶水空桶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危废单位清运处置;完好的胶水空桶暂存于危废间,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边角料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