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余婧婧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红楼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刘应凯、刘荡 、胡建霞、闵峰、刘辉、刘桂羿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新火车站34号方块金贸中心8层5室 | ||
行政监督部门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市政工程监督管理站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街道川江池二路28号军山新城春笋D栋306 | ||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行政审批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 | 地址 | 武汉市经开区三角湖路1号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