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的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行政许可事项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七十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我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审查后,现为你公司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编号:闽人服证字〔2024〕第******22号),原则同意你公司从事职业中介活动。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你公司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招聘会、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4项。在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中,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合法、诚实信用、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主动接受区人社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批复。
******管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