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026年度天津石化工程建设项目原油储运部分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5年~20************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25年~2026年度天津石化工程建设项目原油储运部分设计服务框架协议(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
2.2框架协议有效期: 2 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1000万元(不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天津石化代管的原油储运部分[天津商储分公司、曹妃甸商储分公司、天津石油销售分公司和曹妃甸石油销售分公司四家公司]石油化工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改、技措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5000万元(不含)以下,且批复设计费低于100万元)的设计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技术服务、竣工图设计以及整个工程设计文件的汇总等工作。
2.6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符合《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建【2018】263号)中“1.4.2.1(6)已建成工程需要改、扩建,由其他单位进行设计影响工程功能配套性”规定的工程项目。
(2)炼油化工重点项目及重点关注项目、一类、二类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及以上且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4名主要专业负责人(工艺、设备、结构、自控,每个专业各1名):持有工程设计类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020年以来有炼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的相应专业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5日 20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且不退还标书款)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6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6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阎立杰;
电话:022-******;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张左晶;
电话:******;
电子邮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天津石化工程部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陈琦 ****** | 电子邮箱 |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