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

首页 采招类别/工程信息 正文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环保型煤渣强压空心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审批信息

  • 收藏
  • 打印
  • 字小
  • 字大+
信息时间:
2024-11-15
招标文件下载
我要报名
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环保型煤渣强压空心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环保型煤渣强压空心砖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三、建设地点:福建省永春县玉斗镇云台村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六、 项目概况:
主要从事环保型空心砖生产加工。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车辆清洗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林地施肥灌溉。
2、大气环境:
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隧道窑废气经“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处理,通过不低于36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环境: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废坯料、次品砖、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脱硫石膏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废弃的含油抹布、废液压油及空桶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危废资质处置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管理:
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八、公众参与

九、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十、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一、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6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版权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机电设备采购平台"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转载请必须注明机机电设备采购平台,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分享到朋友圈
一天内免费查看信息来源站点

分享成功后点击跳转

注册使用者、商机更精准
姓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机构名称:
职位:
供应产品: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供采通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请扫码添加客服微信或拨打客服热线 0571-28951270 提升会员等级
关注微信
关注微信
关注App
关注App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