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桥、崇仁、司前、李坊、鸾凤乡、止马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中共光泽县委党校: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光泽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请各乡(镇)、相关部门按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闽财规〔2023〕26号)和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光泽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
2.光泽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中央资金)培训任务及补助分配表。
3.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4.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5.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农村局 ******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
2024年光泽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中央资金)实施方案
为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按照福建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为落实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工作部署,聚焦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2024年安排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中央资金95万元,培训任务160人(其中产业发展带头人150人,补助资金50万)。结合本县实际,拟新增高素质农民529人(其中产业发展带头人335人),补助经费95万元。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的人数占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年度绩效任务的比重47%。培训着重围绕提高生产技术技能、培优产业发展能力和提升综合素质素养等方面开展。
二、专项行动
(一)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培训行动。以持续提升水稻、油菜、玉米等主要农作物单产水平为目标,组织粮油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规模化种植大户等主体,重点围绕品种、技术、农机、农艺融合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为培训对象,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
(二)“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培训行动。围绕肉蛋奶、水产、果蔬、茶叶和食用菌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营销开展专项技术培训。以重要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种养殖、重大病虫害绿色防控、畜禽水产重大疫病防治、农机农艺结合、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水土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农业废弃物收储与高值利用、投入品减量高效施用等领域的知识和理念为培训内容,开展系统化培训。面向豇豆种植户开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专题培训。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行动。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专业型社会化服务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突出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围绕全产业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提升培训,支持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四)农民综合素养提升行动。在华桥乡以行政村为单位举办2个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每个班17人。具体工作由华桥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组织。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养课程,可结合春耕春管、秋粮生产、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开展。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培育文明乡风。开展培训的行政村应设置1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三、实施要求
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和福建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育工作。
(一)遴选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服务等人员。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此前参训过的学员可以在本年度继续参加不同类型、不同层级或知识更新类培训。
(二)确定培训机构。各乡(镇)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指定或遴选培训(实训)任务承担单位,支持农广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等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鼓励培育质量高的机构长期稳定承担任务。农广校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培训(实训)任务承担单位的业务管理、指导和服务。由社会化培训机构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乡(镇),要合理设置遴选条件,强化开班审查、过程监管和质量评价。经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和培训(实训)基地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接各级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园区等有偿参与实训、观摩、人才使用等培育环节。
(三)优选师资教材。遴选推荐一批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深入田间地头解决生产经营难题的技术能手和经营管理导师作为培育师资。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涉农院校、农广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机构。组织开发通俗易懂的培训教材,审核把关综合素养课教材,加强意识形态方面审核。优先选用部省级培训教材;结合当地农业主导产业,开发针对性强、质量高的培训教材。
(四)科学设定内容。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组织开发综合素养课,因地制宜开设专业技能课,按需设置能力拓展课。合理安排培训任务,设计各类型培训班次的课程结构、学时数量和比例(包括线上学习、实习实训)。以生产技术培训为主的,实操实训学时数不应低于总学时数的2/3。
(五)优化培训模式。提高实训实操比重,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育中实习实训的学时数不低于总学时数的2/3。优化线上学习,支持各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的方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开展线上培训,鼓励农民自主学习。经营管理型培育应设计适当比例线上学习学时,线上学习学时不高于总学时数的30%。
(六)规范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260元。高素质农民培训资金主要用于需求摸底、教师课酬、教材资料、场地租金、现场实训、异地培训、观摩学习、线上培训、师资培训、宣传报道、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含异地)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除外)的食宿、交通(包括学员异地集中培训的往返交通费补助)以及培训后的跟踪服务等与培育工作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第三方评估和管理人员培训等费用。各承担培育任务的单位(机构)在承接培训任务后,必须与承担实操实训任务的实训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班次(培训时长不超过一天),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但不得列支食宿费用。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授课教师讲课费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闽财行〔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对标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任务,把高素质农民培育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来抓。加强与******银行、供销社等部门的工作联动沟通协调,形成共同培育高素质农民强大合力。
(二)明确工作任务。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上级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和补助资金,根据培训需求制定本级工作方案,做好学员调训、机构遴选、过程监管、信息统计和质量监测评价等工作,实现培育全程可监管可追溯。承担任务的培育机构要按需制定培育计划,提高培训实效;及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把信息录入“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对上一年度培训班学员跟踪监测率要达到10%以上。
(三)强化过程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必要时停班整改。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培育全过程管理。用好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加强对培育资金支出使用等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优化培训过程监管,推广使用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培训监管平台,提升农民培训质效。培训完成后,培训机构需提供《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和相关培训工作资料。培训项目承担单位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度不予承担培训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四)严格资金管理。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督促指导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建立培训台账,加强对各培训班次的检查验收和对辖区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培训机构要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培训管理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独立记账核算。
(五)加强信息宣传。要认真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机制、路径和模式。组织开展名师、精品课程和高素质农民典型等宣传推介活动,树立一批各具特色新模式和好典型。积极探索举办农民技能大赛,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典型交流平台,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新媒体,积极开展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2:
光泽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中央资金)
培训任务及补助分配表
负责单位 | 培训任务(人) | 补助经费(万元) | 培训类型(天数) | 备注 |
华桥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85 | 17.68 | 水稻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8天) | 经营管理型(其中集中授课4天,基地实训3天,线上培训1天) |
崇仁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85 | 17.68 | 果蔬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8天) | 经营管理型(其中集中授课4天,基地实训3天,线上培训1天) |
司前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85 | 17.68 | 茶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8天) | 经营管理型(其中集中授课4天,基地实训3天,线上培训1天) |
李坊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40 | 7.28 | 玉米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7天) | 经营管理型(其中集中授课3天,基地实训3天,线上培训1天) |
鸾凤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40 | 7.28 | 番薯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训7天) | 经营管理型(其中集中授课3天,基地实训3天,线上培训1天) |
华桥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34 | 0.88 | 综合素质素养提升班 | 分两班,每个班1天 |
止马镇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 50 | 7.8 | 农机手培训(培训6天) | 专业技能型(其中集中授课2天,基地实训4天) |
县委党校 | 60 | 10.92 | 青年高素质(培训7天) | 经营管理型(其中集中授课3天,基地实训3天,线上培训1天) |
50 | 7.8 | 高素质女农民(培训6天) | 经营管理型(其中集中授课4天,基地实训2天) | |
合计 | 529(其中产业带头人335人) | 95.00 | 每人每天培训补助2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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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培训机构建档基本资料目录
1.培训计划和培训工作总结
2.各培训班次建档材料:
①教学计划、课程表
②教材、讲义
③培训台账
④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培训开班式全景照片、现场全景照片、每位教师授课
现场照片及实训照片等
⑥学员签到表
⑦学员满意度调查表
⑧《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附件4
高素质农民培训台账
培训机构:(盖章)建账时间: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文化程度 | 家庭住址 | 从事产业 | 培训专业 | 培训起止 时间及天数 | 联系电话 | 学员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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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签字: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附件5
高素质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
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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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班次 | 专业,期,班 | ||
办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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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重点内容 | 1.培训时间:年月日 2.培训人数:人 3.培训台账:张(人,与培训人数相符,与录入系统人数相符,多人) 4.身份证复印件:份 5.教学计划:□有、□没有,□完整、□不完整 6.培训教材:套、册 7.培训现场照片:全景张、特写张、合影张 8.学员签到表:份、张请假条 9.学员满意度情况:组织管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培训效果、实训基地(满意=5分;较满意=4分;一般=3分;不满意=2分) | ||
验收结论 | 合格□不合格□ | ||
验收不合格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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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组组长(签字)
验收组组员(签字)
年 月 日
| 培训机构负责人(签字):
培训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
注:一式三份,当地农业农村、财政、培训机构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