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展工作需要,按照******办公室关于加快做好市县两级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县两级成果评价的相关工作进行询价,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县两级成果评价项目。
二、项目内容
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县两级成果评价项目清单参考附件1,各成果编制内容参考附件2,按时限要求根据上级验收标准提供相关验收资料且总评分值不低于80分,并通过项目最终验收。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编制各项成果评价的专业技术团队。
四、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文件内容
1.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按区域每份材料编写时具体提纲及所包含的内容说明并印刷成册的单价与总价;
3.具有从事该项目经历和经验者,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为方便沟通交流,请在报价单上提供联系方式。
以上递交报价材料,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否则无效。
(二)寄件要求
递交文件需密封袋封口,密封袋封面写明“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县两级成果评价项目报价材料”和贵单位名称,密封袋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寄件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591,联系人:蔡女士,联系方式:******。
(四)须知
本询价公告时间从2024年4月2日至4月8日。报价单位务必将相关资料密封后于2024年4月9日前寄送到我单位,逾期不候。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或以快递方式送达我局(快递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我局将对征集材料进行评价,形成泉州市第三次全******办公室关于转发土壤普查市县两级成果评价指导价格的通知》(闽土普办函〔2023〕35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土壤三普市县两级成果评价编制指南的通知》(闽土普办函〔2024〕3号)精神、市县两级土壤普查专项经费预算最终确定项目总价,通过财政公开招投标等法定程序公开采购。
附件:1.泉州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市县两级成果评价项目清单
2.福******办公室
关于印发土壤三普市县两级成果评价编制指南的通知
******农村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