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公安局采购警用车辆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街道太阳岛圣马广场A区二楼8-15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9日15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GH-******
项目名称:******公安局采购警用车辆的项目;
包段划分:本项目无包段划分
预算金额:99.7万元(大写:玖拾玖万柒仟元整);
最高限价:99.7万元(大写:玖拾玖万柒仟元整);
******公安局采购警用车辆的项目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人民政府,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政策,但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政策。
2.4执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 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街道太阳岛圣马广场A区二楼8-15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85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9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街道太阳岛圣马广场A区二楼8-1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七、采购公告公布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
地 址:西藏自治区聂荣县聂荣镇盘羊路
联系方式:米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太阳岛圣马广场A区二楼8-15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 0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