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2024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37号),今年中央资金下达10万元,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培育******有限公司提交项目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拟确定为项目建设主体。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漳州高新区科经局反映,若无异议,项目建设主体将开工建设。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0月15日
单位:漳州高新区科经局
电话:******
地址:漳州高新区九湖镇交警中队旁(324国道西)金贝壳园区
漳州高新区科经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