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G-350525-******171778
二、合同名称:永春县交警大队A4黑白打印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G-350525-******152897
四、项目名称:永春县交警大队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永春县交警大队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南星社区交警大队(车管所)
联系方式:0595-******
******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文化中心综合楼5号店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1 | 黑白打印机 | 1(台) | ¥1,499.0000 | ¥1,499.00 | 类型:激光;打印速度:28;首页输出时间(黑白):8.5;打印分辨率(水平):600;打印分辨率(垂直):600;无线网卡:无;有线网卡:无;双面功能:自动;内存容量:32M;耗材类型:硒鼓;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CQC******170;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6-12-31;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编号:************;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2027-08-23; |
合同金额: 1,499.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玖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11月11日至2027年11月1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网上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永春县交警大队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