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神经精神病防治未被污染输液袋(瓶)、透析桶、玻璃输液瓶需要回收利用,需具备符合省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现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意向的公司参与报名。
(因首次报名未满足市场调研需求,故重新组织报名,第一次已报名公司不用重新报名。)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1、乙方免费提供回收专用三联单记录册,负责到暂存点回收未被污染输液袋(瓶)、透析桶、玻璃输液瓶,并装车清运。
2、须根据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文件、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公布福建省第一批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企业名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回收利用未被污染输液袋(瓶)、透析桶、玻璃输液瓶,保证回收利用依法、合规、安全。
3、乙方提供的工作方案、报价清单内请注明乙方在免费提供回收服务外,是否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如有支付,请详细备注支付方案。
二、服务时间:一年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5日至2024年3月3日。
2、报名提交材料: 参与市场调研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情形的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司报名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电话(后期通知需要),工作方案及报价清单。
3、报名方式:报名公司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盖章版)发送至福州市第二总医院采购办邮箱******,邮件标题需注明报名项目、报名公司名称、被授权人及联系电话,举例:曾老师-未被污染输液袋(瓶)回收服务项目-具体报名公司。
四、市场调研时间
市场调研会召开时间以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五、市场调研须知
1、报名提交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公司报名授权书需提交原件)在召开市场调研会时当场提交。
2、报名公司需提前准备方案及明细报价单各10份,报价中应含有但不限于材料、运输、安装、税费等产生的所有费用。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