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5年安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及饮用水源地应急演练服务采购项目磋商邀请
******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QZZB【2025】42号
二、项目名称:开展2025年安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及饮用水源地应急演练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服务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磋商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3、磋商资格及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承诺书(格式附后):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磋商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按本磋商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五、磋商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3 月3日起至2025 年3月10日止。
六、本项目实行交易平台在线发售采购文件,凡愿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北京时间),可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3.0(网址:******/)”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备注:①潜在供应商通过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的“注册”→“企业注册”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审核通过后,在本项目采购公告界面,即可购买采购文件(包括相关的资料),购买成功后通过“登录”→“项目管理系统”下载采购文件。
******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采购******银行转账支付磋商文件费,则潜在供应商还必须将缴款凭证扫描件上传到福易采电************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供应商汇款凭证未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造成无法识别磋商文件费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请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的“客户指南——平台指南”查看“电子标操作指南”或直接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QQ交流群:******98、******6)
七、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磋商代表出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安溪分中心(安溪县三馆妇女儿童中心4楼416)
十、凡对本次采购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陈光裕、郑婷婷,联系电话:******、******、0595-******,传真:05******服务中心1号楼),采购单位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595-******。
十一、******有限公司,账号:************9999。
十二、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
附:
合同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备注 |
1 | 开展2025年安溪县突发环境事件及饮用水源地应急演练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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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采购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磋商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