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11月12日(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驿峰西路1229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泉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驿峰西路1229号,年产塑料粒料5000吨。项目员工39人,均不在住厂,年运行时间250天,日工作10小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接触氧化+二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采用“ao+沉淀”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1#生产车间含尘废气收集后经“沉降室+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2#生产车间含尘废气收集后经“沉降室+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的布置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可综合利用的厂家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处置。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
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11月12日(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驿峰西路1229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泉港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驿峰西路1229号,年产塑料粒料5000吨。项目员工39人,均不在住厂,年运行时间250天,日工作10小时。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接触氧化+二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废水采用“ao+沉淀”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1#生产车间含尘废气收集后经“沉降室+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2#生产车间含尘废气收集后经“沉降室+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
3、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的布置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
4、固体废物
项目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可综合利用的厂家处理,废包装袋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外运统一处置。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