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公告
招标编号:YC-CGJH-2411-1673
******有限公司广深高速公路穗莞段改扩建TJ2标项目自购物资(热镀锌型钢预制件)采购招标
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部分内容做出调整。
一、原公告:
3.2.3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4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修改为:
3.2.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日生产和供应能力均在100吨以上的能力;代理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具有与热镀锌型钢预制件产能配套的能力,配套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2.4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为生产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 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注册资金不能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生产商需提供近三******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经销商只需提供财务报表。
二、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包件一:15万元 包件二:6万元 |
修改为:
7.4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XGYZJ包件:20万元 |
三、铁建云链系统中包件号YMJ-01与招标文件中XGYZJ为同一包件。编制报价文件时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包件编号进行编制。
请各潜在投标人悉知。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广深高速公路穗莞段改扩建TJ2标项目部三分部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