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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闽政〔2022〕14号)《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价成〔2017〕329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类别 |
服务项目 |
计费 单位 |
收费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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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服务 |
遗体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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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城市规划区) |
元/具 |
530 |
含接运、抬尸、消毒、卫生,楼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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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行驶公里数) |
元/每公里加收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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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火化 |
普通炉 |
元/具 |
460 |
含封骨灰盒、装灵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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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灰炉 |
元/具 |
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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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存放(冷藏72小时内) |
元/具.小时 |
6 |
仅限馆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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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寄存 |
元/盒.年 |
80 |
一年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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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 服务 |
遗体寄存(冷藏超过72小时) |
元/具.小时 |
10 |
仅限馆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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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唁 设施 及设 备租 用 |
大厅 |
元/场 |
450 |
内部设施需配有:通水电(含水电费)、LED 屏、挽联、瞻仰棺、花架2排、音响设备、哀乐、供桌1 张、香炉1个、烧纸缸 1个、垫子1张、电扇,丧属体息处配有长椅1把、四方桌1 张、凳子6把、随手泡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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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厅 |
元/场 |
280 |
内部设施需配有:通水电(含水电费)、LED屏、挽联、瞻仰棺、花架2排、音响设备、哀乐、供桌1张、香炉1个、烧纸缸 1个、垫子1张、电扇,丧属休息处配有长椅、四方桌、凳子、随手泡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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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厅 (守灵室) |
元/场 |
100 |
内部设施需配有:通水电(含水电费)、挽联、供桌1 张、香炉1个、烧纸缸 1个、电扇、四方桌、凳子、随手泡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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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唁设施及设备租用每场最长24小时,场地需配有服务人员对吊唁活动引导、提供帮助。
二、其他
你司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计费方法、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调整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光发改价格〔2020〕76号)文件同时废止。
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光泽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