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仙源庄水利枢纽工程(EPC)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溪县仙源庄水利枢纽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财政性资金等******有限公司、金溪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EPC总承包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金溪县仙源庄水利枢纽工程坝址坐落在信江水系白塔河支流青田港支流陆坊水上,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0.4km2,是一座以供水和灌溉为任务的中型水利工程。工程建成后,为金溪县中心城区提供优质水源1021万m3,为黄通乡和何源镇提供优质原水195万m3,有效解决城乡不断发展带来的供水量不足问题;作为灌溉水源,可使水库坝址下游2000亩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同时通过调水工程,使得马街水库3.42万亩农田灌溉保证率达到85%以上。
仙源庄水利枢纽工程坝型为碾压砼重力坝坝型,最大坝高78.30m,正常蓄水位203.00m,水库总库容为1124×104m3,兴利库容960万m3,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永久性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2.2招标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82508.78万元:
(1)勘察设计费:暂定709.66万元;
(2)工程费:约77339.5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63956.51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费1613.32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费620.74万元,输水管线设备及安装工程1973.32万元,环境保护费1122.47万元,水土保持费1121.44万元,施工临时工程6931.70万元;
(3)工程预备费:约4459.62万元(该部分为不可竞争费用)。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阶段设计(包括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后续现场配合服务)、采购(包括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含工艺设备(和工业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包括本工程相关施工、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机电设备安装及试运行、竣工图纸编制)、调试、完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设备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相关专业的规定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38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企业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牵头方拟派)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或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和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施工单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拟派):
①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其他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要求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2、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人员由联合体中任一施工单位委派。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6)以上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以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之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近六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使其无法正常履约的状态。
3.6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否则无效。
3.7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组成最多不超过3家(设计企业不超过1家、施工企业不超过2家);(如一家投标人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可不组成联合体);
(1)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2)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中任一施工单位委派即可。)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凭CA锁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 9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30时,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溪分中心。
6.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项的其他说明操作。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 一经查实视为 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4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精神,对施工单位拟投入的关键岗位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约定的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进行考勤打卡。
7.5承包方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实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6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金溪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永和三路1号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中阳广场2号楼9楼
联 系 人:胡蔚、邓文玺
电 话:0794-******/******
网 址:******
监督单位:******办公室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