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选址于福建省晋江市磁灶******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租赁使用建筑面积约9908m2;计划生产规模:年产拖鞋300万双。项目聘用职工30人,均不住厂,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厂区不设置食堂。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市西北片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注塑成型及恒温定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废气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及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检验、修边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原辅材料使用产生的废包装袋;定期维护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职工生活会产生生活垃圾。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及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可回回收部门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晋江市磁灶镇大埔村宝声路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