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情况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5日(10个工作日),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建设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一、监督电话:0595-****** ******
二、传 真:0595-****** 邮编:362400
三、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报告表全本(链接) |
1 |
蓝田水库水厂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蓝田乡蓝田水库管理处东北侧 |
******有限公司 |
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
文本链接:******/s/1CwU7ewlxWj5Y-m_LamrlUg?pwd=g4bu 提取码:g4bu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