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有限公司水泥砖、机制砂、石子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水泥砖、机制砂、石子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安溪县龙门镇2025产业园智造北路6-3、6-4厂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公 示 期 |
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厂房6048m2,年产水泥砖300万块、机制砂20万吨、石子20万吨,另外有163420.6865吨石粉作为半成品外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安溪县龙门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项目投料、破碎筛分、整形、制砂、搅拌等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在破碎、筛分整形、制砂、搅拌等每个产尘点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少部分无组织粉尘经水雾喷淋装置进一步处理;输送工序设密闭输送,粉尘经水雾喷淋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料仓呼吸粉尘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少部分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堆场位于车间内,经洒水抑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密闭空间负压抽风,加强车间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效果,加强运行管理和环境管理。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 68786972 2、传真:059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