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纸尿裤及相关功能材料改扩建项目
审批文号
泉泉港环评〔2025〕表2号
审批时间
2025年1月13日
环保部门批复内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纸尿裤及相关功能材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州泉港区南埔镇沙格村、先锋村,改扩建后全厂总建设规模为年产纸尿裤35亿片(20条生产线)、熔喷无纺布25000吨(3条生产线)、热风无纺布15000吨(5条生产线)、蓬松棉4800吨(2条生产线)、芯体54000吨(3条生产线)、无尘纸17000吨(3条生产线)。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纸尿裤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有15根排气筒;熔喷无纺布生产线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除湿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有3根排气筒;纺丝组件煅烧废气引至熔喷无纺布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热风无纺布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无纺布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有3根排气筒;芯体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有6根排气筒;无尘纸分切工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燃烧机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有3根排气筒。无尘纸投料开松、木浆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通过“旋风收尘+圆笼式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蓬松棉生产线每条各配套1套正压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要求。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中的要求限值。
2.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过渡期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和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槽车运输至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和泉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直接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中临滨海路一侧厂界执行相应的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报告表》核定的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为:cod≤0.03吨/年,nh3-n≤0.003吨/年,so2≤0.276吨/年,nox≤2.199吨/年。你公司应按照闽环发〔2018〕26号文件要求及承诺,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
2.《报告表》核定改扩建后全厂vocs排放量为3.482吨/年,本项目不新增vocs排放量。
四、本项目经批复并投入运营后,原已批复的《******有限公司纸尿裤、无纺布、蓬松棉、芯体、无尘纸扩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泉泉港环评〔2024〕表2号)同时予以注销。
五、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若工艺、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八、我局委托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抽查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联系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审批股电话:0595-******
******有限公司纸尿裤及相关功能材料改扩建项目
审批文号
泉泉港环评〔2025〕表2号
审批时间
2025年1月13日
环保部门批复内容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纸尿裤及相关功能材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泉州泉港区南埔镇沙格村、先锋村,改扩建后全厂总建设规模为年产纸尿裤35亿片(20条生产线)、熔喷无纺布25000吨(3条生产线)、热风无纺布15000吨(5条生产线)、蓬松棉4800吨(2条生产线)、芯体54000吨(3条生产线)、无尘纸17000吨(3条生产线)。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你公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纸尿裤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有15根排气筒;熔喷无纺布生产线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收集后采用“水喷淋+除湿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有3根排气筒;纺丝组件煅烧废气引至熔喷无纺布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热风无纺布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无纺布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有3根排气筒;芯体生产线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有6根排气筒;无尘纸分切工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燃烧机燃料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气废气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有3根排气筒。无尘纸投料开松、木浆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收集后通过“旋风收尘+圆笼式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蓬松棉生产线每条各配套1套正压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有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要求。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及2024年修改单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限值。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福建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闽环保大气〔2019〕10号)中的要求限值。
2.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过渡期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和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槽车运输至泉港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均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和泉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直接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港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音、减振降噪措施,并加强动力机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中临滨海路一侧厂界执行相应的4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设置固体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1.《报告表》核定的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为:cod≤0.03吨/年,nh3-n≤0.003吨/年,so2≤0.276吨/年,nox≤2.199吨/年。你公司应按照闽环发〔2018〕26号文件要求及承诺,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
2.《报告表》核定改扩建后全厂vocs排放量为3.482吨/年,本项目不新增vocs排放量。
四、本项目经批复并投入运营后,原已批复的《******有限公司纸尿裤、无纺布、蓬松棉、芯体、无尘纸扩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泉泉港环评〔2024〕表2号)同时予以注销。
五、你公司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项目开展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六、你公司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
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后,若工艺、性质、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八、我局委托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按全链条环境监管要求,做好该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抽查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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